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1月4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郑仁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郑仁杰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郑仁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仁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对郑仁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