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潘秋君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潘秋君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秋君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潘秋君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潘秋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原定任期至2026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秋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88,68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锁定承诺事项。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潘秋君女士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