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及选举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吴彬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彬先生由于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吴彬先生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鉴于上述情况,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八一钢铁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何宇城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何宇城先生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8日
?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董事会候选人简历何宇城(董事简历):
何宇城:男,汉族,1971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上海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钢管条钢事业部副总经理兼经营财务部部长,武汉钢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