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港湾商业观察
《港湾商业观察》李镭
近期,东方集团(600811.SH)成为监管层点名的“害群之马”。
2月28日,证监会通报了东方集团财务造假案阶段性调查进展情况。通报显示,2024年6月20日,证监会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集团)立案调查。现已初步查明,东方集团披露的2020年至2023年财务信息严重不实,涉嫌重大财务造假,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该案目前正在调查过程中,我会将尽快查明违法事实,依法严肃处理。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证监会将从严从快查处各类造假行为,强化行政、民事、刑事立体追责。对于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上市公司,将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出清此类“害群之马”,让造假者付出惨痛代价。
虽然只有短短的200多字,但措辞之强烈,仍然看得出东方集团“事情非常严重”。
公开资料显示,东方集团成立于1992年,于1994年1月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是黑龙江省第一家股票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民营企业,也是中国最早实行股份制改造并获准上市的民营企业之一。
据悉,东方集团虚增营收超200亿元,净利润虚增幅度达300%。具体造假手段包括虚构交易网络,通过设立空壳公司伪造农业大宗商品购销合同,仅2022年虚构大豆交易金额即达37亿元。以及通过少计存货减值、虚增资产估值等方式,将资产负债率从实际82%粉饰至55%。
此外,东方集团还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将16.4亿元资金违规存入关联财务公司并恶意冻结,6.29亿元募集资金被违规挪用填补经营黑洞。
3月1日,东方集团还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指出,公司虽已于前期推进预重整,因公司已被立案调查,且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存在不符合重整条件的风险。
公告还披露,公司于2024年3月6日使用人民币6.2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由于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29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在资本市场上,据Wind数据显示,从今年2月28日到3月7日收盘,6个交易日,东方集团股价跌幅达45.02%,如果从2024年12月10日至今来看,公司股价则跌幅六成以上。
据了解,2024年9月至2025年1月,多家银行及合作方向东方集团、东方有限、张宏伟等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其中公布诉讼细节的包括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简称“招行哈尔滨分行”)、资源网络有限公司、盛京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等。
据“野马财经”不完全统计,自2024年下半年以来,东方集团增加的诉讼金额合计约69.17亿元,这些涉案金额还不完全包括逾期利息、罚息、复利及相关诉讼费用等。
外界甚至预期,东方集团或将成为2025年首家因重大违法退市的公司。纵然监管层还没有具体的详细调查出炉,但东方集团已然处于风雨飘摇之际。
著名财经评论员皮海洲撰文指出,证监会的这份通报,确实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结果。根据现行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连续3年存在虚假记载的,就将直接终止上市。这里提到的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并且本项情形适用于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虚假记载行为。
“很显然,东方集团的重大财务造假,完全符合本项情形。一是东方集团连续4年涉嫌重大财务造假,满足连续3年财务造假的要求;二是东方集团连续4年财务造假的时间是2020年至2023年,正好满足2020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时间界定。所以,一旦证监会对东方集团的正式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作出,东方集团因为重大违法而被强制退市并无悬念。”
不仅如此,皮海洲还提出,如果说东方集团被强制退市并无悬念的话,那么有悬念的是,如何对东方集团的“看门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处罚。毕竟东方集团2020年至2023年的4年财报审计机构均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其中在2020年至2022年的3年财报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只是在2023年财报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皮海洲认为,东方集团走到如今面临强制退市这一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显然是难辞其咎。如果从2020年开始,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对东方集团的造假行为说不,那么,东方集团连续4年重大财务造假的事情或许就不会发生了,该公司或许就不会走到被强制退市这一步。从这个角度来看,东方集团是被“看门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害了。
今年1月16日,上交所纪律处分决定书显示,对东方集团实控人张宏伟予以通报批评。
决定书详细指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于2024年6月19日承诺在3—6个月内,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风险化解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5)中对该承诺事项进行了披露。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张宏伟未按期履行上述承诺。
从基本面财务数据上来看,东方集团从2020年至2023年无论营收还是净利润都迎迎来了过山车下滑。
